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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開始前我先問一下看文章的各位車友「請問你的車是自己花錢買的還是政腐出錢買給你的?」

如果你的答案是前者的話,那我想請問一下你為什麼又會想縱容那些畜牲驗車員的刁難呢?

今天這篇文章就是要和各位車友好好的說明一下,什麼樣的改裝是合法改裝,要如何阻止驗車員與不肖警察無理的刁難。

 


 

到底哪些東西能改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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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5月左右台灣暴發了很嚴重的濫開改裝罰單的事件,感覺是垃圾的政腐單位發現機車改裝很好賺,所以想拿這個最軟的一塊來下手。同時也已經有不少車友吃過不少監理站驗車員的虧,各種無理取鬧的刁難,各種看心情的放行,各種讓利給黃牛生存的動作,搞的很多車友去驗車都像要打仗一樣,甚至會因為要驗車而放棄改裝或花時間把車恢復原廠。

 

這樣子你會甘心嗎?

 

所以教士在那一年卯起來跑遍各大部門,無論是協調或是尋找改變的辦法,最終在6/11的時候透過洪慈庸委員召開的合法改裝公聽會裡,將我這邊製作的機車合法改裝項目企劃書交給了交通部與環保局的人員,而在7月6號的時候於公路總局召開了針對這份企劃的後續研討內容。而一直到了今年公總才正式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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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很多一定好奇後面怎麼會備註一個「應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8條及第88條規定」

目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內文共146條規則,其中與「機車」相關之條文僅有下列七條:
第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四條(定期檢驗時程規定)、第八十八條、第九十九條(行駛規定)
規則中附帶與機車裝備相關之部份:
 

第十一條:

三、 機車及拖車號牌每車一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但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號牌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一日起每車二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其前方號牌並得以直式或橫式之懸掛或黏貼方式為之。

第二十三條之一:

機車下列設備規格不得變更:

一、引擎設備:指引擎之機械或渦輪增壓系統、氮氣導入裝置設備。

二、車身設備:車燈噴色或貼膠紙。

三、排氣管數量或其左右側安裝位置。(?)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項目。(?)

 
第三十八條:

長度-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機車不得超過四公尺;汽缸總排氣量未滿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之機車不得超過二.五公尺

寬度-機車除身心障礙者用特製車外,重型、普通輕型及三輪機車不得超過一.三公尺,小型輕型機車不得超過一公尺。

高度-機車不得超過二公尺。

 

 

第三十九條之二:

機車申請牌照檢驗項目及標準如下:

一、引擎或車身號碼與來歷憑證相符。

二、前後煞車效能合於規定。

三、前後輪左右偏差合於規定。

四、各種喇叭合於規定且不得裝設可發出不同音調之喇叭。

五、各種燈光與標誌應符合附件七規定。

六、車輛型式、顏色與紀錄相符。

七、左右兩側之照後鏡、擋泥板合於規定。

八、各部機件齊全作用正常。

九、不得加掛邊車。

十、十一、十二項為電動機車

十三、車輛尺度應合於第三十八條規定。

大型重型機車定期檢驗之項目及標準依前項申請牌照檢驗規定辦理。

 

第八十八條:

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應依下列規定:

一、載物者,小型輕型不得超過二十公斤,普通輕型不得超過五十公斤,重型不得超過八十公斤,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十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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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掉說明定檢時程與行駛規定的第44與第99條,基本上整理起來就是:

第十一條是針對車牌位置的說明,第二十三條之一是說有哪些東西禁止改裝,第三十八條是說機車的大小限制,三十九條之二是說機車定期檢驗時的項目,第八十八條是說明機車附載物品的限制。

 

那上面提到可以改裝的項目絕大多數都是外觀件,所以應該符合的規定自然就是最直接的「機車的大小限制附載物品限制」

第三十八條:

長度-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機車不得超過四公尺;汽缸總排氣量未滿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之機車不得超過二.五公尺

寬度-機車除身心障礙者用特製車外,重型、普通輕型及三輪機車不得超過一.三公尺,小型輕型機車不得超過一公尺。

高度-機車不得超過二公尺。

第八十八條:

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應依下列規定:

一、載物者,小型輕型不得超過二十公斤,普通輕型不得超過五十公斤,重型不得超過八十公斤,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十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

 

簡單的說像教士很久以前的那台ZR7S,原本是半罩的設計,不過我把她改上了全罩整流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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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按照之前驗車員的自由心證這樣去驗車絕對是直接被打槍回來的,不過有了這份公文裡的「機車空力套件(含側殼、整流罩)」,我只要這個這個整流罩的造型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八條之車輛體積上限,且不得為尖銳、鋒利易造成傷害之造型。前方不得超出前輪範圍,後方延伸處不得超過後輪軸半公尺。

 

那就是合法改裝了啊,驗車員是無法刁難你的。同樣的道理如果你的車有裝上後箱跟側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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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的後箱凸出去的距離沒有超過後輪軸心半公尺,側箱寬度沒有超過把手外側10公分,車子的整體大小沒有超過第三十八條限制的範圍(大型重車長4公尺、寬1.3公尺、高2公尺),那就是合法的啊!直接去驗也沒在怕的。

 


 

該如何破解白爛驗車員的刁技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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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常聽到被刁難什麼把手太寬、太高、太低,可是回過頭來看一下,他馬的,根本就沒有這種規定啊!那些低能驗車員是去哪邊生出來這種規定?

 

最常見的刁難說法:你的車和原廠不一樣、你的車和上次驗車的照片不一樣、你的車不符合型式。

你的車和原廠不一樣、你的車和上次驗車照片不一樣

好,那我問一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裡明訂了:機車可改裝項目-排氣管、後照鏡

請問一下,這些東西改裝之後會不會和原廠一樣?當然不一樣啊不然怎麼叫改裝?啊我的機車是你出錢幫我買的膩?不然憑什麼說我的車和上次驗車照片不一樣,我要幫我的車裝我喜歡的套件你是管的到嗎?你以為是國中髮禁每個月剪一次頭髮檢查嗎?

 

規定後照鏡只要安裝在車架穩定處就可以合法改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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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當然我換成端子鏡當然是合法的,規定就是合法只是我的位置沒有在原廠的位置而已,驗車員你是刁爽的嗎?

 

然後其它沒在附件15裡的可改裝項目,大家再往上拉一下看一下剛剛教士PO的由公總發出來的公文:「屬於可變更項目改裝且無須納入檢驗項目」

公總都說可以改裝了,你們這些低級低能的驗車員是何德何能可以去限制我們改裝?

車友們你們被刁的不會覺得很不爽嗎?

這些刁難我們的小畜牲還是我們花納稅錢養的哦!!

 

再來看一下更可笑的:你的車不符合型式

請問一下這位講話種幹話的驗車員,什麼叫符合型式?你說排氣管有改裝符合型式?如果我改裝的排氣管沒有第二十三條裡說的禁止項目(數量、位置)、也符合附件十五規定裡的規定,請問一下,這個合法改裝你說我不符合型式?

我覺得你的腦才不符合人類該有的構造型式吧

 

以教士多年的經驗整理出來的結論就是,這類的驗車員只想爽領我們付的稅金所給牠的薪水,不想花腦袋與精神去看你改的項目,所以最好的做法就是他們只要看燈、看號碼就能驗好,你改裝我就隨便丟一個不符合型式打槍你就沒話講了。

 

真的要解釋什麼叫型式?我們來看一下機車的行照(拿小害怕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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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廠牌型式就是:HONDA MSX125

是的,機車行照上的型式指的就是你這台車的型式,也就是我們俗稱的車名。要怎麼樣才會不符合型式呢?

如果我今天去驗車,車身號碼和引擎號碼都與行照一樣,可是我是拿一台HONDA cbr150來驗車,這才叫不符合型式,因為我的型式是MSX125不是cbr150啊!

 

我們再來看一下汽車的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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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的行照因為比較大張,所以廠牌和型式是分開的,而廠牌是SMART,型式SMART ROADSTER

 

所以大家懂了嗎?型式指的就是車型,根本不是你的外觀與改裝內容好嗎?

之前被刁難的車友們,你們有沒有覺得自己突然好像被金光黨騙過一樣?

 

所以不要再被騙了,只要你騎的車型就是那台,就根本沒有什麼不符合型式的這個東西好嗎

 

再來高端一點的,有些會刁後座單座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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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白爛的驗車員會刁說單座蓋不能過。

首先我們在法規上,根據安東貿易他們新引進的Can-Am Ryker在發表會上所說明的,台灣的法規是不允許單座改雙座,但是雙座改單座是可以的。

事實上我們的行照也完全沒有寫座位數,他們是刁難個頭啊?而且我們的後座就只是一塊殼而已,基本上完全就等同於是空力套件的範圍了,他還有什麼理由能刁的?

 

最高等級:拿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定第一章第二條「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下: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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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教士必須說,會講出這種幹話的驗車員絕對是那種無腦低級又下流沒知識沒水準外加廢物畜牲低級智障還沒衛生的東西。因為牠們直接忽略了第一章總則第二條裡最後段所寫的

前項第一款所指之汽車,如本規則同一條文或相關條文就機車另有規定者,係指除機車以外四輪以上之車輛。

這段是什麼意思呢?意思就是只要條文裡面沒有針對機車額外加的規範,那條文的內容只要寫到汽車就是包含了機車的意思。

當然我知道有些車友可能無法理解這段話的意思,教士隨便舉幾個例子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九條: 汽車申請牌照檢驗之項目及基準,依下列規定。這是汽車要新領牌時需要的檢驗項目,不過裡面完全沒有提到機車的項目。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九條之一: 汽車定期檢驗之項目及基準,依下列規定 。這是汽車要臨時檢驗(驗車)時需要檢驗的項目,內容也完全沒有提到機車的項目。

為什麼這幾條沒有提到機車呢?因為機車的構造就和汽車不一樣啊(不然你叫機車生一個和汽車同規定的前後擋風玻璃跟雨刷看看?)

因此就額外增加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九條之二: 機車申請牌照檢驗項目及標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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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碰到的是這個狀況的是車友的鼓煞改碟煞,去驗車時驗車員拿 道路交通安全規定不得變更項目-汽車煞車作用設備(指煞車作用種類(總泵、分泵及油管)及防滑煞車系統。來打槍車友的驗車。

公總的解釋指的是這個條文是針對汽車不可以把碟煞改鼓煞或鼓煞改碟煞,和機車無關。

所以看到這邊,車友們你們還會覺得不能改嗎?他們講的真的合理嗎?

碰到刁難,手機錄影開下去錄好錄滿就送檢舉了吧。

 

真的刁說機車等同於汽車?沒關係啊在那邊陪他們秏啊,你就去錄影拍他們驗車,只要任何一台機車沒有裝汽車該有的配件的,你就檢舉到他飽啊,因為不是說機車等同於汽車嗎?

 

 


 

該怎麼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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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會教說要大家和他們的長官檢舉,不過實際案例下來發現很多時候裡面的長官腦袋裝的屎不比些驗車員要來的少,所以講了通常也是沒用的。建議就是直接錄影存證並到公總檢舉了。

 

檢舉專區 【檢舉管道】

地址: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廉政檢舉熱線:(02)2307-0445
若您能提供聯絡電話,我們竭誠與您溝通瞭解,將有助於您反映事項的處理。
【受理檢舉事項】 凡遇有下列情況您可以向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
本局各機關承辦工程、監理及採購作業涉有圍標或者不當限制投標規格、資格之綁標情事。
本局各機關工程、監理及採購案件涉有驗收不實,或浮報價額數量等違法情事。
本局員工執行勤務藉機索賄,或於收受賄賂後予以違法包庇者。
本局員工利用親屬身分或勾結特定對象營私舞弊,以獲取不當利益者 。
本局員工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者。
本局員工利用職權機會,接受商民餽贈或招待者。
本局員工利用公家設施、資源,圖謀私人利益者。 偽、變造證件或公文書印,藉以獲取私人利益,足生損害於他人者。
本局各機關諸項作業流程中易滋弊端,您有興革意見者。 ←這一條
本局各機關辦理業務過程中涉及洩密或違反保密規定者。

 

刁難的當下直接打公總檢舉熱線,說明一下驗車員違反的規定項目,需要的話再與他們聯繫該如何將檢舉影片寄過去,這個比起直接找監理站的主管有用多了。

 

嚴格說起來我們的一般改裝其實都是可以過的,這點可以從他們不給我們過可是黃牛去一下就過當中就看的出一些端倪。當然如果有人能抓到那些驗車員真的收受利益的證據的話一定是要卯起來和大家宣傳一下的啊!不過因為目前沒有人看過,也不可能有人會把這種東西講出來,所以我們也只能自己想像了。

 


 

後記:自己的權益是自己捍衛的,沒有人有義務幫你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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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車友們整理這麼多,目的就是為了讓大家可以勇敢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但不代表你就不會被碰到想刁難你的人

 

碰到很多人會說,教士是個怕事的人,整理出這些東西只是想躲在後面叫大家去衝撞體制

拜託,我自己都衝撞多少次了?我沒衝撞是能生出這些東西嗎?

 

過去大家面對刁難的驗車員和警察,因為什麼都不懂所以就被宰假的,但是現在有了教士幫大家準備的規定,你還會甘心被那些領我們納稅錢薪水的畜牲刁難嗎?

幫大家準備的這些內容,如果你們不主動的去使用、去捍衛自己的權益,過程一定少不了硬碰硬的局面,但現在的驗車員就是吃定車友們想省事這點下手,逼大家順從他們的刁難。

 

順從他們的刁難真的就是給自己一個方便嗎?你錯了,真正的麻煩的還在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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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配合了驗車員,把車弄成他們要你弄的模樣,得到方便的不是你,而是那些畜牲

因為當你的車子在監理站的照片就是為了驗車時的那個鳥樣,日後只要碰到鄉民檢舉,你就有極高的機會被開驗車單浪費時間回去重驗,你真的覺得這樣有方便到嗎?

像教士的10R就是這個模樣去驗,也沒裝防燙蓋的驗過,所以日後就算碰到想刁難的警察想因防燙蓋開單或驗車,很抱歉他們是無法成立的。

而且我之後去驗車只要是這個模樣他們調資料出來我也完全不用怕,這樣才叫一勞永逸好嗎?不是用每年都頭痛一次

 

你說你合法改裝警察、驗車員刁難你不合理,那我請問一下你走在路上被隨機變態殺人魔砍死合不合理?

 

今天教大家的這些東西是你們自己要拿來保護自己的,因為當你被刁難的時候就只有你自己能救你,沒有人有任何義務去救你的,請自己弄清楚。順從刁難不去抵抗,你就只是一個奴性重的人而已,根本沒資格享受所謂自由的權益利。

 

分享幾個最常見的自我放棄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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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你,你身上有一把武器碰到變態殺人魔要來砍你,你只是亮武器不去使用,會有用嗎?動一下腦應該就知道了?

另外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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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說,這種就是自我放棄的同時還要拉別人跟他一起放棄,因為他放棄對抗,所以想要拉其他人加入他的同溫層裡一起放棄。

 

如果這樣的人越來越多,那驗車員的行徑就只會越來越猖狂而已,對這個大環境絕對是負面的影響。

 

以上,分享給願意閱讀、理解並勇敢捍衛自己權益的車友,我不想浪費時間在那些整天哭喊著"啊沒用啦他們要刁就是給他們刁啦"的人身上,

最後分享一些教士之前拍的相關影片與文章:

讓教士來告訴各位車友關於改裝權益的自保手段及面對監理站白爛驗車員的應對

 

另外為了避免有些頭腦壞掉的人在那邊婊說我砲轟全部的驗車員與警察都是畜牲,鄭重強調一下文章裡婊的只有那些會刁難人的驗車員,事實上現在已經很多新進、年輕的驗車員是很好溝通,請別把他們通通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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